振動電機的功率,應根據生產機械所需要的功率來選擇,盡量使振動電機在額定負載下運行。選擇時應注意以下兩點:
(1)如果振動電機功率選得過小.就會出現“小馬拉大車”現象,造成振動電機長期過載。使其絕緣因發熱而損壞,甚至震動電機被燒毀。
(2)如果振動電機功率選得過大,就會出現“大馬拉小車”現象,其輸出機械功率不能得到充分利用,功率因數和效率都不高,不但對用戶和電網不利,而且還會造成電能浪費。
要正確選擇振動電機的功率,必須經過以下計算或比較:
(1)對于恒定負載連續工作方式,如果知道負載的功率(即生產機械軸上的功率)Pl(kw),可按下式計算所需震動電機的功率P(kw):
P=P1/n1n2
式中 n1為生產機械的效率;n2為振動電機的效率。即傳動效率。
按上式求出的功率,不一定與產品功率相同。因此,所選振動電機的額定功率應等于或稍大于計算所得的功率。
例:某生產機械的功率為3.95kw,機械效率為70%、如果選用效率為0.8的振動電機,試求該振動電機的功率應為多少kw?
解:P=P1/ n1n2=3.95/0.7*0.8=7.1kw
由于沒有7.1kw這—規格.所以選用7.5kw的振動電機。
(2)短時工作定額的振動電機.與功率相同的連續工作定額的振動電機相比.***大轉矩大,重量小,價格低。因此,在條件許可時,應盡量選用短時工作定額的振動電機。
(3)對于斷續工作定額的振動電機,其功率的選擇、要根據負載持續率的大小,選用專門用于斷續運行方式的振動電機。負載持續串Fs%的計算公式為
FS%=tg/(tg+t。)×100%
式中 tg為工作時間,t。為停止時間min;tg十t。為工作周期時間min。
此外.也可用類比法來選擇振動電機的功率。所謂類比法,就是與類似生產機械所用振動電機的功率進行對比。具體做法是:了解本單位或附近其他單位的類似生產機械使用多大功率的振動電機,然后選用相近功率的振動電機進行試車。試車的目的是驗證所選振動電機與生產機械是否匹配。飛龍在天,利見大人
驗證的方法是:使其帶動生產機械運轉,用鉗形電流表測量振動電機的工作電流,將測得的電流與該振動電機銘牌上標出的額定電流進行對比。如果電功機的實際工作電流與銘脾上標出的額定電流上下相差不大,則表明所選振動電機的功率合適。如果振動電機的實際工作電流比銘牌上標出的額定電流低70%左右,則表明它的功率選得過大(即“大馬拉小車”應調換功率較小的振動電機。如果測得的其工作電流比銘牌上標出的額定電流大40%以上,則表明它的功率選得過小(即"小馬拉大車"),應調換功率較大的振動電機。